11330782051348517D/2020-344641
綜合政務/政務綜合類
通知
關于下達2020年中晚秈稻、粳稻訂單糧收購價格的通知
市商務局
義商務發(fā)〔2020〕60 號
2020-12-16
主動公開
失效
發(fā)布時間:2020-12-16 14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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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、各糧食收購單位:
為切實抓好今年的晚稻收購工作,保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,確保政府儲備糧源落實,根據(jù)省浙發(fā)改價格〔2020〕110號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今年晚稻生產、市場價格情況,并銜接毗鄰縣(市)的收購價格,經市政府同意,現(xiàn)將2020年我市晚秈谷收購價格及有關收購政策通知如下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一、“訂單糧食”晚秈稻、晚粳稻收購價格。2020年我市“訂單糧食”晚秈稻、晚粳稻(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GB1350三等標準以上)收購價為晚秈稻每50公斤137元、晚粳稻每50公斤137元,相鄰等級之間的差價確定為每50公斤2元。晚秈稻訂單獎勵政策按照義烏市商務局、財政局、農發(fā)行三部門《關于做好2020年義烏市訂單糧食的通知》(義商務發(fā)〔2020〕26號)執(zhí)行,即每50公斤獎勵10元,每畝最高獎勵90元。訂單量按晚稻谷平均畝產量450公斤計算。
二、訂單外糧食收購。訂單外糧食按我省最低保護價收購,最低保護價的標準為晚秈稻每50公斤130元、晚粳稻每50公斤133元。
三、晚秈谷、晚粳稻收購范圍和要求。農戶投售的晚秈谷必須是當年市內自產的新糧,不得以外地糧和陳糧頂?shù)?,否則,取消農戶糧食投售的有關優(yōu)惠政策,并按有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。種植戶憑所在鎮(zhèn)街農辦和村委會證明以及本人身份證進行投售。
四、妥善做好超標糧食收購與處置。加強對晚稻重金屬鎘含量的檢測,嚴格執(zhí)行國家和省有關管理辦法的規(guī)定,按照“政府主導、定點收購、分類儲存、定向銷售、全程監(jiān)管”的要求,抓好超標糧食的收購、儲存和處置工作。今年重金屬超標晚秈谷的收購價格,訂單內的按訂單價格收購,訂單外的按訂單外價格進行收購。超標糧食不得用于儲備糧、不得流入口糧市場,實行單獨存放、單獨處置,處理費用和差價利費由市財政承擔。
五、各糧食收購單位要嚴格執(zhí)行糧食收購政策。凡入市收購的企業(yè)要認真執(zhí)行《糧食流通管理條例》,在收購場所公示糧食收購品種、價格、質量標準,讓農民賣“明白糧”。并積極開展創(chuàng)建糧食收購先進單位活動,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方便農民售糧,幫助農民及時解決售糧過程中出現(xiàn)的困難和問題,促進我市糧食生產穩(wěn)定發(fā)展。
義烏市商務局
2020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