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0782000000/2025-580161
其他
決定
關于給予石健等10名同志記功嘉獎的決定
義烏市人民政府
義政發(fā)〔2025〕9號
2025-02-17
主動公開
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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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鎮(zhèn)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,市政府各部門:
2024年7月3日,石健不顧個人安危,在稠城派出所附近成功阻止一名女子自殘。2024年4月19日,樓加云不顧個人安危,在蘇溪鎮(zhèn)王界小區(qū)徐西塘成功救下一名輕生女子。2024年3月22日,劉勝和劉軍不顧個人安危,成功救助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突發(fā)疾病昏迷的一名女子。2023年9月17日,黃鐵成、譚濤和曹祖想不顧個人安危,合力將兇犯成功控制。2024年10月23日,吳道兵和朱小兵不顧個人安危,在佛堂鎮(zhèn)剡溪村剡溪成功救起一名落水男子。2024年5月21日,傅順峰不顧個人安危,在后宅街道下余山村一池塘成功救起一名落水女子。
為弘揚社會正氣,根據(jù)《浙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》和《浙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工作若干規(guī)定》的規(guī)定,經(jīng)研究:決定給予石健、樓加云和劉勝等3名同志各記三等功一次,分別頒發(fā)榮譽證書和一次性獎金,并予以通報表彰;給予劉軍、黃鐵成、譚濤、曹祖想、吳道兵、朱小兵和傅順峰等7名同志各嘉獎一次,分別頒發(fā)榮譽證書和一次性獎金,并予以通報表彰。
全市各單位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以先進典型為榜樣,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,合力打造人人有責、人人盡責、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,為推進“平安義烏”建設、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(wěn)定做出貢獻。
義烏市人民政府
2025年2月17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